标题 | 商品房首付款不让打到监管账户 |
受理编号 | 20211230998128 |
反馈类别 | 房地产业 |
提问人 | 徐先生 |
内容 | 在三大街紫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准备付首付款,但开发商说首付款不能打到监管账户,他们无法做账;让首付款先打给开发商其它账户,然后由开发商将首付款再转到监管账户内。请问这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吗? |
提问时间 | 2021/12/30 18:26:36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开封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其他资金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若开发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请您携带相关购房缴费资料到我局670房间,我局地址八大街市直机关办公楼6楼。 |
回复时间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