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内容
申报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行政审批
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
三、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
四、审批对象
开封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企业。
五、审批条件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第八条、第十一条。
六、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完成审查与发证
七、办理流程
1、行政审批科负责咨询、申报、受理和初审。
2、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负责审核。
3、主管局长批准。
八、申请表格
点击链接:/zhkf/showarticle.asp?articleid=2777
九、申请材料及依据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
2、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盖申报机构公章);
5、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6、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7、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8、注册于该机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协理简历、劳动合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9、所有从业人员、会计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十、受理机关名称及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十一、审批决定机关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住建局
十二、是否年检或年审
无
十三、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名 称: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有效期:一年
十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十五、审批项目的法律效力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之权限
十六、咨询机关及电话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咨询电话:0378-3857375